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

  • 搜索
  • 学校主页
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
  • 首页
  • 永利概况
    • 学院简介
    • 学院领导
    • 机构设置
    • 实验实训中心
    • 专业介绍
  • 新闻公告
    • 学院新闻
    • 学院通知
  • 党团工作
    • 党建工作
    • 团学工作
  • 名师风采
  • 评建专栏
    • 评建专栏
  • 教学科研
    • 教学活动
    • 教研动态
    • 科学研究
  • 招生就业
    • 考研动态
    • 就业资讯
  • 校企合作
    • 校企合作
  • 工作坊
    • 工作坊简介
    • 一线名师引领
    • 教育教学实践
    • 焦裕禄精神课程开发项目
    • 班主任技能提升项目
    • 食育课程开发项目
    • 青葱读书会项目
  • 文法聚焦
    • 普法专栏
    • 教资专栏
    • 英语专栏
    • 一院一品——文舟在宪
  • 资料下载
    • 学生用表
    • 教师用表
首页 > 学“宪”强国,每日学一“典”
【学“宪”强国,每天学一“典”】
日期:2023-05-21 10:51:00  作者: 来源:  浏览量:18 操作>>

“文语法言”之二百五十七条:民法典厘定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后的人身财产关系!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四条  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。

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


  • 上一篇:【学“宪”强国,每天学一“典”】
  • 下一篇:【学“宪”强国,每天学一“典”】
返回首页 关闭页面
相关链接
  • 数字校园
  • 通知公告
  • 信息公开
  • 图书馆
  • 教育基金会
  • 友情链接:
  • 学校首页|
  •     工学院|
  •     兰考学院|
  •     马克思主义学院|
  •     基础教学部|
  •     财税学院|
  •     信息工程学院|
  •     体育学院|
  •     商学院|
  •     艺术学院|
  •     公共艺术中心|

版权所有: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 - yl23411永利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(兰考校区)
招生咨询电话:0371-85303666/777/888 总值班室电话:0371-85303000 邮编:4514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