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学“宪”强国,每天学一“典”】
日期:2023-11-11 18:54:55 作者: 来源: 浏览量:24
“文语法言”之四百三十一条:撤回议程中的法律案,必须履行法定程序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第二十五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,在交付表决前,提案人要求撤回的,应当说明理由,经主席团同意,并向大会报告,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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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文语法言”之四百三十一条:撤回议程中的法律案,必须履行法定程序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第二十五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,在交付表决前,提案人要求撤回的,应当说明理由,经主席团同意,并向大会报告,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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